答: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,是造成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。2011年全國發(fā)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7起。從肇事車型看,大中型客貨車肇事23起,占85.2%;其中16起為客車肇事,占51.9%。從違法行為看,全部存在超速、超員、超載和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。為了更加嚴格地管理大中型客貨車,有效預防因大中型客貨車超速、超員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,公安部123號令對校車、大中型客貨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超速、超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。
關于超速違法行為,一是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50%以上的,一次記12分;二是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20%的,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,一次記6分;三是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20%的,一次記3分。
關于超員,一是駕駛營運客車(不包括公共汽車)、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20%以上的,一次記12分;二是駕駛營運客車(不包括公共汽車)、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未達20%的,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20%以上的,一次記6分;三是駕駛營運客車(不包括公共汽車)、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未達20%的,一次記3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