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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駕駛人違反實習期管理規(guī)定,有哪些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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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駕駛人違反實習期管理規(guī)定,有哪些處罰
    答:實習期駕駛人違反實習期管理規(guī)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種:一是在實習期內(nèi)駕駛公共汽車、營運客車或者執(zhí)行任務的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,或者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。

    這些車輛有的屬于公共交通工具,有的屬于特種車輛、危險品運輸車輛,公共安全責任重大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(guī)定實習期駕駛人不得駕駛。二是在實習期內(nèi)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,沒有持相應或更高以上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指導。三是未按規(guī)定粘貼、懸掛實習標志。如果實習期駕駛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